沈偲在大三的时候曾在一家名为South Park的酒吧兼职驻唱,这个机会是偶然得来。她自幼在大山农村长大,对于唱歌这件事从来只是爱好,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。
第一次知道自己歌唱得好,是在高中的校园歌手比赛上,她一路过关斩将,连续三年都是学校歌唱比赛的第一名。
即使获得好成绩,但沈偲从未有过骄傲自满,她只以为自己运气还不错。
沈偲这个人的性格从小到大不争不抢,就算是天降馅饼,她也只会捂着脑门嗷呜一声好疼。
大学之后,沈偲虽埋头读书,可对音乐的热爱依旧不减,于是她鼓起勇气在大二那年参加了学校举办的歌唱比赛,竟击败了音乐系的专业同学,一举夺冠。
舞台上的沈偲和平时完全是两个人,她狂野、奔放、自由、飒爽。
她喜欢的歌曲风格差异巨大,可以演绎优美的国风,也能演唱酷帅的摇滚。
大四的时候,一家名为South Park酒吧的经理向沈偲抛出了橄榄枝,邀请她来酒吧驻唱。
酒吧经理给得实在太多了,一周只需要来兼职周末两个晚上,开出的酬劳却是沈偲一个学期的生活费。
钱开得多,自然不是那么好赚的。嘈杂的酒吧,鱼龙混杂,各色牛鬼蛇神,沈偲一个还未出社会的大学生,在面对搭讪和调戏时,只是呆呆地看着对方,然后放空地想:这个世界的物种真的是多样性啊,在农村哪能见到这种人,简直比奇葩还要奇葩。
幸而酒吧的经理以及工作人员对沈偲都很友好,总是及时帮她阻挡那些烂桃花。
兴趣一旦成了职业,并且随时需要应付各种各样的奇葩客人,那份热爱最终会被消磨殆尽。
一年过后,沈偲决定不再酒吧驻唱,即便经理开出了足够她一个学年学费的薪酬。
那个夜晚,沈偲和叶开畅见面的地点就在South Park酒吧。
这是沈偲工作过的地方,熟悉的环境,熟悉的同事,给了她极大的安全感。
沈偲被带到了二楼的一个包间。
偌大的包间里只有叶开畅一个人,他一身白衣黑裤,衬衫领口松散地敞开着,手里拿着一只装了半杯威士忌的六角杯。
猎物上门,叶开畅不紧不慢抬头看她一眼,没有只言片语。在昏暗不明的光线下,他那张脸英俊得不太真实。
包间门被侍者关闭,阻隔了外界的嘈杂。
沈偲不知道自己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,缓缓朝叶开畅走近,然后小心翼翼地拿下他手上的六角杯,将他喝剩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。
这一切都在他的注视下完成。
烈酒太辣,沈偲呛得双眼通红,像一只无辜瘦弱的小动物,长睫轻颤。
越是看似无害的东西,往往有着让人意想不到的杀伤力。她坐上他的大腿,双手微微发颤,但仍然壮着胆子勾着他的脖颈。
他不躲不退,看戏似的看着她,嘴角没有一丝弧度,只是几不可闻地淡淡扬眉。
沈偲咽了咽嘴里化不开的热辣,伸手摘下他的无框眼镜。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不想让他看清楚自己,谁料却听到他说:吻我。
叶开畅的声音被浓烈的酒精淬过,暗哑、性感,像是蛊惑人心的巫蛊咒语,引诱着她一步步沦陷。
当然,前提是沈偲自愿。
一晚上三次,沈偲累到骨头都是酥软的状态,整个身体仿佛浸泡在气泡水中,正被慢慢腐蚀。那天晚上她的确被浸泡在浴缸中,温暖的水流淹没至她的胸口,缓解了剧烈运动过后的疲倦感。
叶开畅斜靠在浴室门口,浴袍领口敞开,他手中捧着一杯红酒,继而朝沈偲走过来。他将红酒倒入浴缸,托起沈偲下坠的软腰,让水流从浴缸中溢出,时而激烈,时而荡起波纹。
“我不止想和你做一次。”
听到这句话时,沈偲下意识地颤了一颤。她很单纯地想到他们第一次的那一天一夜,他们之间的确不止一次。
从沙发到卧室,再到浴缸,她体验过三种场景转换。当然,远不止这些。第二天一整天她和他几乎全在床上度过,包括一日三餐。
回想起来,心里仍有一些余悸。
沈偲颇有些委屈,低声抱怨:“可是,会很累的。”
光线明亮,叶开畅好整以暇地看着沈偲,竟然被她的回答逗笑,勾起唇角。
这么一笑,彼此之间的氛围似乎变得狎昵一些。
叶开畅不笑的时候身上自带一种疏离感,可是笑一笑,多少增加了一些平和感。
他在她面前也并不会吝啬笑容,看到她在浴缸里被水呛到时,一把将她捞起,轻拍她的后背,低低笑着说她是傻瓜。那笑容里多少沾染了一些宠溺。
沈偲鼓了鼓腮帮,问叶开畅:“你笑什么啊?”
叶开畅扬眉问她:“有多累?”
沈偲咕哝:“你个子那么高,站在窗边的时候,我要一直垫着脚才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