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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佬他怀了野狗崽[重生] 失踪

差点呕出来。

这是一种超越认知的臭味,无法形容,酷暑的旱厕和它比起来,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。

郑秋白这个敏感的孕夫,已经第一时间捂着口鼻后退连连,他现在甚至不敢张嘴,似乎一张嘴,连肠子带胃,都要被他呕出来。

霍峋和阿良对视一眼,没有交流,一前一后屏息走进了屋子,右边卧室门敞开着,里面空荡荡,没有人,左边卧室的门是关着的,毫无疑问,这里是臭味的源头,霍少爷一脚上去,踹开了门。

而这被强硬打开的屋门,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样,映入眼帘的一切,都令人惊悚。

争前恐后涌出来的恶臭气味,四处乱撞的红眼苍蝇,遍地扭动不断的白黄蛆虫,和仰躺在屋内炕上,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黑色尸体,尸体的皮囊已经被虫子钻的不成人样,能清晰看到骨头和器官连接的肌理组织,身下黑黢黢淌了一床的浓稠尸水。

原来这种不同于任何一种常见臭气的恶臭,是人肉在夏日里腐烂的味道。

阿良和霍峋见状,立马扭头大步冲了出来,各个脸色涨红,神情慌忙。

阿良反应更大,张嘴就呕了出来,把早上吃那点儿饭,吐了个干净,一地狼藉,“呕——呕!”

郑秋白傻眼,“怎么了?屋子里发生什么了吗?”

“有个人死在屋子了,看样子死了很久。”霍峋也是反复深呼吸,压抑着想吐的欲望,眼圈都憋红了。

“什么?!”郑秋白下意识转头想往屋里冲,他怕郑星星出事了,霍峋却一把将他抓回来,紧紧抱住,“你不能进去!郑星星不在里面,我看那人一脑袋白头发,应该是——”

是郑母。

小镇上多少年没出过这样恐怖的事情,一个老人,就那么孤零零死在了家里,直至尸体高度腐败,恶臭掩盖不住,才被人发现。

如果放在以前,郑母的人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,谁叫郑达伟出事时,她埋怨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借给自己儿子钱财,助纣为虐,将翻脸不认人演绎到了极致,这才彻底没人愿意继续和她家走动。

就连郑虎,都因郑母太抠,他千辛万苦带郑达伟的骨灰回来,却只给他一百块的辛苦费而不满,再没来看过这老太太。

于是惨剧就这么发生了。

小镇公安局的警察先到场了,可这种基层,没有值班法医,还得等着从市局调动一位过来,处理和鉴定那具身体组织和床褥粘连在一处的高腐尸体。

郑母孤独死在家中床上的消息转瞬传遍了小镇,人们的生活实在是太无聊了,出了这么一档子惊天事儿,自然要从村头嚼舌根到村尾,连带着郑母身强体壮时如何欺压一前一后两位儿媳的事情,都讲的有鼻子有眼。

“她啊,就是太不会做人了!要是对后来那个媳妇儿好点儿,也不至于一把年纪,死了儿子就没人伺候,只剩床上等死了。”

“这就是报应,从前他家那两个媳妇,没少挨她的挤兑,她眼里,就她那个儿子,这下好了,娘俩下去作伴了。”

“哎对,听说这发现的人,还是第一个儿媳妇儿生的孩子,这么多年没回来过,这一回来,就直接给收尸了,啧啧,命呐!”

郑秋白无心理会这些舌根八卦,他和霍峋阿良,都已经被警察接连盘问过前因后果,而当下郑爷最关心的事情,是消失不见的郑星星去哪里了。

“警官,现在我弟弟也不见了。”郑母的死看起来像是一场意外,因为她素日里尖酸刻薄的为人造就的悲剧。

可郑秋白却有一种莫名的直觉,那就是郑母的死不是意外,甚至蹊跷,她和郑星星的消失脱不了干系。

下午时,郑爷见到了调派来的法医,明确表明,他需要尸检。

验尸,把已经死掉的人一层层剖开分析。

在小镇人眼中,这是大逆不道,是蔑视人伦,死了就该尽快入土为安,而不是死了还要受二遍罪。

做出决定的郑秋白,又一次在流言里站到了风口浪尖。

郑虎姗姗来迟赶到警察局,一起的,还有郑母娘家几个哥姐生的小辈,这些小辈都是代表自家长辈来的,为了劝劝郑秋白,别做这种无用功,瘫痪的人,早晚都要死,死成这样,也不奇怪。

“那郑星星去哪里了,你们知道吗?”

“这我们也不知道呀,还真有段日子没见着星星了,他前一阵还帮我妈薅猪草呢——不过,这事你就算把老姨切开了,也不会知道呀,你就放过老姨吧。”

“不用切。”郑秋白冷冷扫了眼来人,启唇道:“你不知道吧,她的肚子已经烂开了,还被蛆虫啃了大半,虫还在她的肉里游泳呢,怎么,你们来这么多人,是准备一人捧一把给她带回去吗?”

郑秋白明明没看到,却依旧把画面说的活灵活现,来找事的娘家人脸白了,一句话都挤不出来。

站在郑蝴蝶身后当打手的霍峋和阿良脸上也是异彩纷呈,深呼吸不愿再回忆那恶心人的画面。

因为在邻居证言里,郑星星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