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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成丧尸后被前男友抓住了 13

口乱晃,我有点怕。”

直到闻九则回到宿舍,他的舍友方显文过来得意邀功,说:

“昨天有个女生来找你,就是我表哥闻煊喜欢的那个女生,她还问你的情况呢,我估计她是帮我表哥来打探情况的。”

“所以我就跟她说,则哥你平时过得可惨了,被宿舍所有人排挤,放宿舍里的东西都给你扔了,还不让你回来睡觉,搞得你平时经常睡大街,这样她跟我表哥说起来,咱们就不会露馅了。”

闻九则:“……”

知道薛铃为什么邀请他同居了。

“说的不错,下次别说了,就当你是哑巴。”

闻九则拍拍方显文的肩,“还有,她现在是我女朋友。”

方显文呆住:“啊?什么?”

虽然是个误会,但闻九则还是搬了过去和薛铃一起住。

没看到她说的那个在门口徘徊的陌生人,但收拾了一个总在电梯里和她搭讪的中年男人。

闻九则宿舍里那几个人很怕他,只要他在宿舍,说话都不敢大声,尤其他带伤回去的时候,其他几个人都不敢待在学校,宁愿在外面住把宿舍留给他。

比起这几个怂怂的男生,薛铃却很奇怪,她不怕他,哪怕他长得高大,气质又不像个好人。

她好像觉得,他是一个需要被照顾保护的人。

明明自己个头还没有他肩膀高,却对他有种莫名的保护欲。

与此同时,她对他发脾气也越来越熟练了。

朝他最大声说话发火的那次,是因为他生日那天,吃了她带回来的一个八寸的蛋糕,胳膊上长了一片红疹。

她忍无可忍地吼他:“你鸡蛋过敏怎么不早说,知道鸡蛋过敏还吃这么多?!”

“不是你说必须吃完的吗?”闻九则坐在沙发上,反问。

“我又不知道你鸡蛋过敏!你怎么不说啊!你是傻子吗?!”

“有什么好说的,就一点过敏,很快就好了。”闻九则都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,比被狗追还生气。

他从小就鸡蛋过敏,那时家里穷,每次他妈都会把鸡蛋留给他吃。

小时候这种过敏情况严重一些,吃了鸡蛋会喘不过气,但母亲不知道什么过敏,她和很多家长一样,觉得鸡蛋有营养,是好东西,怎么会不能吃呢。

长大后,这种过敏情况好了很多,只是吃了含鸡蛋的制品会长一点红疹而已。

对于经常身上带伤的闻九则来说,这种过敏长红疹的小毛病都没有理会的必要。

从小到大没注意过,鸡蛋照吃,他不也好好的。别人不在意,他自己也不在意,面包鸡蛋,有什么吃什么。

但发现他会鸡蛋过敏的那一天,薛铃骂了他一顿,又去给他买了过敏药,催着他吃了。

她抓着他的胳膊,皱眉看着,摸了摸他的红疹。

“现在还痒不痒啊?”

之前没感觉,被她手指戳着,那块皮肤突然痒了起来。

她的手指凉凉的,指腹有些软,触感鲜明,唤醒了一些从前没注意过的感觉。

那天晚上,他总不自觉去抓挠手臂,抓出了长长的红痕,才压过那种痒意。

后来,薛铃再也没往家里买过面包蛋糕,她连去超市买面条,都要看清楚是不是鸡蛋面。

“……有必要这么注意吗?”

她翻看着配料表,头也没抬:“当然有啦。”

他默默跟在她身后,单手提着沉甸甸的购物篮,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。

“薛铃。”

“嗯?”

“心疼男人,人生不幸。”就像他妈一样。

薛铃回头没好气地瞪他:“你又开始了是吧,一天不看到我生气就浑身难受吗你?”

“薛铃。”

“又干嘛呀?”

“你以后可千万别给人当贤妻良母。”

闻九则想,她以后要是这样照顾谁,把那男的养成幼稚废物,有她苦日子过的。

他只是想一想就感到不爽了。

薛铃对着货架上的调料翻了个白眼,麻木敷衍:“行行,我不当贤妻良母,让给你当,以后你来当贤妻良母。”

每天不知道在狗叫什么。

闻九则不知道自己对薛铃是什么时候从讨厌变成喜欢,等他注意到的时候,他发现自己更加讨厌闻煊了。

因为闻煊喜欢薛铃这一点,他变得更难以忍受闻煊的存在。

闻煊这种货色,凭什么喜欢薛铃?

和薛铃确定关系的第一天,闻九则想:我不喜欢她这样,软弱没脾气任人欺负。

和薛铃确定关系的第一百天,闻九则想:我不喜欢她这样,她最好变得暴躁坏脾气不会照顾人,这样就不会有人来占她便宜,也不会再吸引垃圾男人。

他自己也在垃圾男人的范畴里面。

…………

烟烧到尽头,太阳出现轮廓,照亮野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