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着没哪里不对,楚云想再多问几句时,得知消息的于父赶了过来。
他有些激动,看着面前女子的肚子:“真是我儿的子嗣?”
出了这么多事,他算是看明白了,子嗣那是越多越好。尤其儿子走了后,只留下这一条血脉,若是真的,他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孩子护好,让他平安长大。
“是。”红衣女子名秋月,她轻轻摸着肚子,满脸的慈爱:“卫郎说,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,如果您知道的话,一定会高兴的。但……妾身的身份实在上不得台面,迟迟不敢来见您……”说到这里,她眼圈又红了:“如果早知道我的迟疑会让我二人阴阳相隔,我一定不害怕。哪怕您打死我,我也要来请罪。”
说着,她双手捂脸,整个人都在轻轻颤抖。
楚云梨却并没有于父的欢喜,大抵是事不关己,她整个人都比较冷静,问:“爹,不如找大哥生前贴身伺候的人来问一问?”
身边的随从对于主子到底接触了哪些人,肯定能说清楚。
于父颔首:“去请大雨来。”
大雨如今还守着主子的院子,平时打扫一下,其实就是给养着了。得到消息后,很快就赶了过来,他看到秋月,有些诧异:“你怎么会在此?”
秋月看到他,泪水落得更凶:“大雨,卫郎呢?”她问出这话,浑身已然失了力气,整个人跌坐在地上:“你告诉我啊,他人在哪?我要见他……见不到他……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……”
“你别太伤心。”于父皱着眉,侧头吩咐身边的随从去请大夫,就怕秋月伤心太过动了胎气。
楚云梨心头有些酸涩,这应该是于新兰的感受。也是,父亲一直都挺疼爱她,如今又这般在意别人,不难受才怪。
她伸手捂住了胸口,眼神严厉地看向大雨:“大哥身边有这么一个女人,你为何早不说?”
大雨低着头跪了下去:“小的不敢说。毕竟……秋月姑娘的身份不合适……”
看他眼神闪躲,楚云梨厉声道:“说实话。你明明知道大哥走了之后爹对他的子嗣肯定会格外在意,甚至在意到不在乎孩子生母的身份,却如今才来禀告……依我看,这女人腹中孩子根本就不是大哥的,是也不是?”
大雨始终低着头:“秋月姑娘确实伺候过主子。小的敢对天发誓,如有半句虚言,全家都不得好死。”:,,.
她已经接受了羽毛做自己的儿媳,可不愿要这个寡妇。一把年纪,看着娇娇弱弱的。她这个婆婆都不敢对她太大声。
这娶回去的哪儿是儿媳,分明是个祖宗嘛。
“如兰,我们还忙着收拾东西,你要是说完了,就赶紧回去吧!对了,听说你在帮工,客栈里应该很忙,你别耽搁太久,免得被东家训斥!”罗母下了逐客令:“我们这忙忙乱乱的,也不是待客的时候,以后你回了村里,咱们再细聊。”
曹如兰听出了她的话中之意,面色霎时苍白下来,没多久就眼泪汪汪,似乎随时会哭出来。罗大江看不得她如此委屈:“娘,如兰只是跟我说几句话。”
罗母听到儿子护着她,气了个倒仰,愈发觉得不能让这女人入门。否则,儿子的心早晚被她诓了去。
“咱们只是同乡,有什么好说的?”罗母仰了仰下巴,指着另一间厢房门口的羽毛:“那才是你媳妇。”
罗大江歉然地看了一眼羽毛:“娘,那是丫鬟。”
罗母一愣。
羽毛是丫鬟,还得带回乡下。岂不是说儿子还得娶个媳妇?合着他想妻妾双全?
怎么不美死他呢?
罗母气急,真的想将手里的扫帚丢过去。
罗父察觉到院子里气氛不对,也在门口听了一耳朵,刚好听到了儿子最后一句话。他顿时皱起了眉。
说起来呢,羽毛有身契,确实是个丫鬟不假。也就是他们家门楣低,才想着把人聘回去做儿媳。罗父的想法比较实惠,羽毛年轻貌美,应该能卖个好价钱。他立刻道:“想回就回吧。”
他看向一脸不赞同的妻子:“如兰是同乡,咱们在百多里外遇见,本身就挺有缘的。能帮就帮一把。”
于是,罗家几人带着羽毛和曹如兰母子踏上了回乡的路。
楚云梨听说了这件事后,忍不住一笑,低声吩咐了管事几句。
论起来,借回村里的那些银子可都是于府的,怎么都不可能是罗大江的吧?
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楚云梨让人去讨债,本也正常。
要是让罗家占了这个便宜,就算她愿意,于新兰也绝对不肯。
*
罗家人离开之后,于父总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些,唯一让他堵心的就是那胡临安三天两头的来,经常都撞着饭点。
本就是旧友之子,人家又没说要占女儿便宜。他不高兴也只能忍着,还不好把人撵出去,只得将其留下一起用饭。
再坐在一起,难免就会说话,于父听他谈吐,愈发替老友欣慰。
这一日,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