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往城外去,京城很大,天不亮就出发,到了城墙之外已经是中午,不想摸黑回家的话,立刻就要掉头回去。
日头高悬,天气闷热,包氏用帕子扇着风,看着城墙外一片郁郁葱葱,不明白地问:“哪有东西卖?”
城外边没有东西,真要是有百姓种出了东西,都到这里了,那肯定是要进城的呀,进城去以后价钱翻一倍都不止。
而最近的集市,已经在二十里开外,坐马车过去也不远。
何光明昨天晚上得了哥哥的吩咐,让必须把一家人带着到那集市上去。他提议:“咱们去看看吧,看看就回,省得赶夜路。”
这地方距离京城二十里,名为二十里镇,因为距离京城太近了,买比较好的东西众人都会坐马车去城里买。地方就只有一些乡下人种的菜,卖肉的都只有两个屠户。东西确实很便宜,包氏来了京城好几天,问多了物价,整个人都有点麻。
眼看东西便宜,整个人都兴奋起来,很快就装了半马车。
天色不早,几人飞快往回走,就在快要到官道上时,忽然从草丛里冲出来了四个壮汉,不由分说先制住了何光明,一人控马,剩下的两个人朝着两个女人扑来。将何光明打晕后,那个人也上来帮忙了。
包氏从西城到京城,路上千里之遥,还从来没有碰到过打劫的,顿时吓得魂飞魄散。
“我儿子是新科状元,你们不想活了吗?赶紧放了我们……我可是诰命夫人了……呜呜呜……”
包氏的喋喋不休被堵住。
楚云梨抱着孩子,乖顺地任由他们捆,然后脖子一痛,她顺势闭上眼睛装晕。
她就想去看看,上辈子那个虐待李欢喜的疯女人到底是谁!
李欢喜是外地人,初到京城不久,除了何光泽之外,一个人都不认识,甚至连他的那些同窗和同僚都没有见过……在楚云梨看来,这事本身就不同寻常。奈何李欢喜不知其中关窍,丝毫没有怀疑。
他们被重新扔上了马车,然后马车到了官道上,没有往京城去,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又走了小半个时辰,才总算停下来。
有人粗鲁地把他们几人拽着丢进了一个屋子。
“你省点儿劲,那位可是状元亲娘。”
“亲娘又如何?咱们这是给郡主分忧呢,越是这种出身低的婆婆,越爱拿捏媳妇。”
楚云梨闭着眼,心想这话特别有道理。
两个脚步声前后立刻,有声音随风飘来:“想要欺负郡主,她不想活了么?”,
楚云梨满心不以为然。
何光泽今年才二十三,这才到哪儿?她来了之后,保证他往后全是难以跨越的沟沟坎坎。
状元不难得,但是何光泽凭自己的本事考中之后,真心觉得自己确实有几分可以自傲的资本了。
一路舟车劳顿,路上都不敢放心歇,今儿又出了这么大的事,每个人的心绪都有些不平,今天就这样了,早点儿睡吧。
楚云梨不爱跟别人住,尤其包氏还打呼,更没法睡了。她将孩子抱好,闭上了眼睛。
就这两天了,那个看中了何光泽的官,并不想让她过多出现在人前。
翌日,楚云梨真就照着何光泽吩咐的那样,一大早就让何光明架着马车满城的溜达,先去了最繁华的几条街。有了昨晚上的教训,母子几人并不敢乱摸东西,然后绕着一圈一圈的路往外走。越是往外东西越便宜。
一整天就逛了三条街,还是囫囵着逛的,并没有看得太仔细。
何光泽天黑之前到了家,由于院子里没有厨房,便也不用做饭……在西城的时候,李父给女儿陪嫁了一房人,夫妻俩带着一双儿女,四人伺候着一家人的起居。后来包氏要进京,因为手头没有盘缠,直接把宅子都卖了,那四人就回了李家。
也就是说,李欢喜是不会做饭的,偶尔会下厨,也是用手指来做……就是站在厨房门口使唤人。
李父一心想要把女儿嫁给读书人,虽然不认为每一个读书人都能够考中进士做官,但万一呢,万一祖坟上冒了青烟,自己得了一个官女婿呢?因此,两个女儿养得极娇,姿态雅致,待人接物不说面面俱到,也和城里的闺秀差不多。
他是绝对不许一生儿女进厨房做事的,就怕她们把一双精心养护的手给做糙了。
送来的饭菜是三菜一汤,一荤三素,就跟原先在西城吃的差不多。在包氏眼中,儿媳妇和孙女是不配吃肉的,肉应该让最费脑子的大儿子吃,小儿子也能吃几片,但不能吃太多。
富雅今年三岁多,正是好动的时候,却因为常年被长辈管束着,没有了这个年纪的孩童应该有的活泼,吃饭也是,楚云梨夹什么她就吃什么。
吃完了饭,有人来收走了碗筷。包氏忍不住问:“今天这顿饭花了多少?”
“一两。”何光泽叹口气。
包氏张大了嘴:“他们怎么不去抢?那饭菜是银子做的吗?我都没怎么吃饱呢,要是在西城,足够咱们家大鱼大肉的吃半个月了。”